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补选巴音朝鲁、陈遵举为宁波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象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补选葛慧君为宁波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宁波市江东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补选陈群为宁波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宁波市北仑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陈利幸、倪成俊为宁波市十二届人大代表;92919部队军人代表大会补选陈开同为宁波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巴音朝鲁、陈群、葛慧君、陈利幸、倪成俊、陈遵举、陈开同等七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8名,选举产生478名,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先后调离宁波,代表资格终止的6名(黄兴国、陈艳华、周正凯、商继红、尹长志、魏建明)。巴音朝鲁等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后,现实有宁波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79名,缺额9名。
特此公告。
200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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