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8日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大财政委员会《关于宁波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宋越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本级财政预算。宁波市2003年本级财政决算依法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