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任会议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579件议案建议进行分析后,确定八件议案(已转为建议处理,以下简称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这八件重点督办件分别是:唐海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我市东部新城建设的议案》(议案9号);朱顺香等代表提出的《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议案11号),方建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完善扶贫机制的议案》(议案363号);潘亚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的议案》(议案401号);励顺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打造平安宁波,强化社会治安的议案》(议案1号);余福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规范监管力度的议案》(议案204号);王桂森等代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议案236号);王宏缀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投入和利益机制改善疏港交通的议案》(议案81号)。同时,这八件重点督办件将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 经分析,主任会议认为确定的八件重点督办件,内容涉及大局,又贴近民众,是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同时,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次会议大会审议意见结合比较紧密。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并确定分工领导,将有利于加快代表提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