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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议 案 摘 报(2)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7-05-14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关于要求制定宁波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虞益元等14位代表(第6号议案)提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员涌入我市。截止目前,全市外来人口已经达351万,房屋出租业已经成为一项新的服务业态形式。由于出租房建筑物性质、租房人员情况等都十分复杂,出租房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难题。出租房发生火灾逐年上升,火灾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2006年,我市共发生出租房火灾121起,占全市发生火灾的17.3%,死亡9人,受伤6人,分别占全市火灾死伤比例的45.2%和39.8%。出租房火灾事故频发,已经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由于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以法规形式,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效遏制出租房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于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法规的议案

  陈海等11位代表(第7号议案)提出,我国现行法律仅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适用于医疗纠纷处理,并且也只是针对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纠纷。而对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却是处于既无法可依又无人监管的状态。从宁波全大市的情况看,患者或家属到医院打、闹、砸事件时有发生,医患纠纷绝大多数采用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打、闹、砸事件得不到有效遏制,不同程度损害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医患纠纷处置的地方性法规,以有效遏制打、闹、砸事件的发生。

关于制定《宁波市出租房屋管理条例》的议案

  蒋朝栋等10位代表(第8号议案)提出,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市流动人口中的务工、经商人员约有90%居住在出租房屋,只有10%左右的务工、经商人员居住于企业员工公寓、集体廉价出租房或低档旅馆。出租房屋类型复杂,租居人员鱼龙混杂,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管理部门监管乏力,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出租房屋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依法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既是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宁波市出租房屋管理条例》,使出租房屋管理有法可依。

关于制定《宁波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

  赵银海等15位代表(第9号议案)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举办大型活动的数量越来越多,涵盖了经济、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诸多领域,依法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北京、杭州等城市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为了加强我市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宁波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安全责任、安全规范、法律责任等,依法加强对大型活动的管理。

关于制定地方法规,保护濒危水产资源的议案

  张松柏等11位代表(第10号议案)提出,大黄鱼曾经是我国东海的主要经济鱼类,品质优良,在上世纪70年代还有较大的产量。但是近四十年来,由于不加控制的捕捞,致使其到了灭绝的边缘。濒临灭绝的鱼类已不仅仅是大黄鱼一种,加强对这些水产资源的保护不仅是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是一个海洋生态保护的问题。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濒危水产资源。以法律形式确定濒危水产资源的种类,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以防止过渡开发和繁殖区环境污染为重点,采取区域性禁捕和季节性禁捕相结合的办法,扩大保护区范围,确保濒危鱼类的正常繁衍。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渔民、水产经销商、餐饮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采取举报和举报者奖励的制度,对非法捕捞、销售、加工和消费受保护的濒危鱼类的人员进行重罚。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rdxxy1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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