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率《档案法》、《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工作。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奉化、镇海两地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期间检查组重点察看了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北仑区大碶街道牌楼村、奉化市水利局县江防洪工程、宁海县茶院乡政府、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海洋渔业公司、江东区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档案工作情况。此次抽查涉及面较广,抽查单位较有代表性,其他未抽查到的县(市)区以书面报告方式汇报有关情况。抽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队伍建设、馆舍建设等等;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情况;四是国有企业改制后档案处置管理情况;五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社区、行政村档案管理情况。 陈旭副主任在检查中用十六个字深度概括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即“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预见未来”。他说档案工作量大事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要关心爱护档案人,稳定档案人队伍,同时希望档案人要以“十六字”为档案工作的最高目标,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非凡的成绩,努力推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通过三天检查,检查组认为就抽查的情况而言,目前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较好,主要体现为四个“得到”,即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环境得到优化;依法治档,档案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与时俱进,信息化建设得到重视;更新理念,社会化服务功能得到拓展。下一阶段,检查组将综合有关情况后形成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车荣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副主任彭建国、傅德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太武、许国章,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员会委员辛雪莉、胡军参加检查。市档案局局长孙伟良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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