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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8-10-24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副主任  秦四海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645件。闭会后,我们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市委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25件,常委会机关主办8件,政府及其部门主办606件,法院主办4件,检察院主办2件。
  依据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条例,根据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建议的督办工作。现将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办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建议督办工作,是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明确提出具体的督办要求。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制订了详细的督办方案,突出抓好办理工作的面商率、实际问题的解决率、代表意见的反馈率和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督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并逐件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6件,占28.9%;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53件,占54.7%。两类合计539件,占总数的83.6%。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的88件,占13.6%。留作参考的18件,占2.8%。此外,我们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2件,已陆续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6件已经答复代表,其余6件正在办理中。
  总结今年的督办工作,我们主要较好地把握了以下三个工作环节:
  (一)面上督办抓进度。在市人代会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在做好议案建议登记、审核等处理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开展建议的初步交办工作。大会一结束,我们就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继续研究建议交办工作,尽早落实办理单位。同时,对今年代表建议的特点作了研究分析,拟定建议督办方案,主任会议研究后,确定了督办工作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后,在办理过程的各环节及时介入,开展面上督办,努力促进建议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完成。一是强化面商指导。今年,部分建议办理单位通过邀请提出相同建议内容的代表进行集体面商,加强面商工作,我们先后参加了20次面商活动。面商会上,进一步了解办理动态,掌握办理进度,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代表的要求,及时提出督办意见,不断完善办理方案和措施,帮助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强化软件管理。建议的交办、签收、办理、答复和反馈等,都是通过代表建议办理系统管理。通过管理软件了解办理进度,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和服务,较好地保证了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在确定专人负责建议的内部交办和催办任务后,我们及时加强与经办人员的沟通和联系。4月下旬,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重点单位座谈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序的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领导督办抓重点。基于今年代表建议量多面广,我们及时做好参谋和服务工作,在督办工作中突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今年常委会领导督办的重点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抓重点建议的督办。主任会议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加快东部新城‘三个中心’建设”等8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件,继续实行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督办领导通过上门听取代表意见、听取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等,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和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也共同参与督办。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代表提出的加强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因汶川大地震的发生,更加显示出它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承办单位的努力,促进了政府在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加强宣传和演练等方面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如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的建议,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分析现状,研究措施,并赴杭州等地学习调研,研究出台了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多条工作措施。二是抓重点单位的督办。三次会议645件建议交由76家单位主办,其中主办10件以上的14家承办单位共主办438件建议,承担了68%的办理任务。在建议办理期间,常委会分管领导分别走访了市建委、市城管局等9家承办建议数量多、任务重的单位,了解办理进度,共同总结今年办理工作中新经验,一起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提出督办意见,进一步推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抓办理不满意件的督办。对于面商过程中代表有不满意倾向的建议,我们要求相关代表小组开展合议,共同研究,代表结合小组合议意见,提出个人意见反馈。对于代表明确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我们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分析不满意的原因,深入查找办理工作中问题所在,按照办理工作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再次办理答复。重办期间,我们采取召开专题协调会、上门走访、现场会商等多种方式,为承办单位和代表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推动有关问题解决。今年我们共收到第一次答复不满意的10件,经过重办后,有4件建议相关问题得以解决或推动;有5件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得到了代表的理解;有1件仍反馈不满意。对这1件不满意件,我们通过协调、沟通,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认为所提问题现阶段尚不具备解决的条件,决定不再重办。
  (三)千方百计抓实效。我们主要通过抓“两率”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一是抓意见的反馈率。代表满意率只有建立在高反馈率基础上,才能真正检验代表建议的办理成效。今年,我们进一步重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和结果的意见反馈工作,要求各代表小组结合建议答复情况,以合议的形式,开展沟通,实事求是反馈意见。经过努力,今年代表建议反馈率首次达到100%。二是抓问题的解决率。为了进一步推动建议的实际问题解决,特别是检查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承诺事项的落实,我们对一次会议的建议答复件逐一进行梳理,选择了20件承诺具体、时限明确的承办件作为今年的跟踪督办件,要求相关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加大落实力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通过跟踪督办,“江北人喝上优质水”、“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等15件建议已经得到落实;对城西蓝天健身中心建设等5件建议,因客观原因将延期解决。
  此外,我们通过采取互联网上公开建议办理情况、强化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等措施,努力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办理工作特点
  市委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对今年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政府对办理工作作了认真部署,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建议交办工作的汇报,并实行了部分建议市长、副市长领办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承办单位克服了抗震救灾、火炬传递、文明城市复评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实际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办理工作。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领导更加重视。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把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普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制。各承办单位的局级领导面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这既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又有利于双方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今年在办理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局级领导面商率不低于60%的要求,不少办理单位认真落实,自我加压。如建委主办49件建议,其中委负责人参加面商的有46件,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94%;交通局主办46件建议,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91%;市环保局局级领导面商率则达到了100%。据统计,今年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了70%。
  二是办理制度健全,积极探索创新。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建议办理制度,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办理程序。有的承办单位还强化内部督促检查,建立考核评比制度,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市交通局今年试行了办理重要建议“三次面商”制度,对于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群众又比较关注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问题,采取三次集中面商的办法,具体听取代表的意见。市公安局等单位对于多位代表提出同个问题的建议,采取邀请提建议代表集体面商座谈的沟通方式,办理单位和人大代表能更全面地了解问题,商讨对策。各承办单位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规范有序,答复件更具针对性,答复质量有了新提高。
  三是努力采纳建议,着力解决问题。许多承办单位在做好面商率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的采纳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市建委等单位在编排年度工作计划时,事先调研分析,对建议所关注的问题,可行的做到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市交通局针对道路收费、出租车管理等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座谈调研,努力推动相关问题取得较好解决。市城管局在公交线路优化、河道治理等涉及民生的问题上,认真采纳代表建议,克服自身困难,力争解决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办理中,所提问题的解决或部分解决率将近50%。市检察院根据代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就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问题,做出了制度性规定。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各承办单位和代表的共同努力,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我们在督办中也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交办制度有待完善。目前,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再局限于反映和要求解决个别问题和个别事项上,更多地涉及宏观的、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和问题,综合性较强,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而承办单位职能单一,有些职能又相互交叉,以致有的代表建议难以确定主办单位,出现了个别建议交办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影响建议的办理效果和质量。
  二是办理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个别建议答复件过于简单,没能认真展开分析解答,问题原委分析不够到位。有的在面商时缺乏大局观念,只答复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意见,把问题推诿给协办单位或其他单位,引起代表的误解和反感。有的对于主办代表建议片面追求满意率,担心出现不满意建议,想方设法找关系争取代表的满意,引起代表的反感。
  三是建议提出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建议内容空洞,没有具体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对某方面工作的建议。有的建议提出前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问题的分析不够透彻,意见不够切合实际。有的建议是近年来代表多次提出、承办单位已有明确的意见,但仍有部分代表再次提出,影响了建议应有作用的发挥。
  四、下步工作建议
  建议督办工作是代表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尽管目前总体上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不少需要完善和提高的地方。下一步,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要求,我们将认真总结今年的办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交办协商机制。及时准确交办建议,是有序开展办理工作的前提。今后,在协助交办工作中,除了继续按照谁主管、谁主办的基本原则确定承办单位外,考虑建立交办阶段的协商机制,对于难以明确承办单位的疑难建议,我们将会同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以及相关承办单位,以会商的形式开展沟通协调,明确主办单位,交好、交准建议。
  二是规范建议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具体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明确办理工作的环节和要求,规范工作,提高办理答复件的质量,要克服和纠正片面追求满意率的倾向。督促主办单位增强全局观念,做好面商沟通工作,必要时应邀请协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面商工作。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鼓励代表实事求是反馈意见,共同开展督办工作。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明年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以进一步督促检查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承诺事项的落实。坚持和完善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参与建议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督办工作合力,促进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提高建议提出质量。一要加强建议办理成果的应用。目前,2006年以来三年的建议提出和办理答复情况已经在互联网上作了公开。我们要引导人大代表关注这个民意和政务信息库,从中了解更多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提出质量和水平。二要引导代表认真撰写建议。要求代表在会前认真调研,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见解的、操作性强的意见要求。三要提倡建议提出的小组交流制。代表小组可以结合代表活动,就代表个人拟提出的建议进行交流,开展讨论,群策群力,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陈宏晓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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