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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8-12-25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关于召开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2月23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2月18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宁波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宁波市200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宁波市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市级预算;

  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它事项。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陈宏晓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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