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法制委员会部分咨询员共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哓明主持。
与会人员根据常委会委员和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修订草案和立法计划的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哓明结合委员们提出的意见作了总结性发言,充分肯定了法制委员会在立法调研和修订草案修改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对如何修改完善修订草案和立法计划并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