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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审议意见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9-11-12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2009年11月10日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9年10月26日至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审议时,共有35人次发了言。

  审议中,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指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仍滞后于社会发展,学前教育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与城市地位不相符合。学前教育发展呈现明显的不均衡,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学前教育改革的政策障碍仍十分突出。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应当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当前要着力抓好《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38号]文件的落实,尤其是文件中提出的一些指标应抓紧加以落实,建议市政府明年对文件落实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思考政府的责任问题。一是进一步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勇于尝试,不等不靠,切实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均衡的发展原则,以满足最基本的就学需要为目标,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财政资金的投向,提高有财政支持的幼儿园的招生覆盖率;三是积极探索落实政府责任的具体途径,除了继续有计划地提高政府举办事业性质乡镇中心幼儿园比重外,还应当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多种形式地增加政府投入,切实落实好政府的责任。

  二、科学规划,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切实加强规划引导,不断优化幼儿园的布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体提升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决定》要求,合理配套幼儿园。城镇要全面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四同步”的要求,加快幼儿园校舍建设。在配套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小区服务人口的多寡确定配套幼儿园的规模,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小区,应相应扩大配套幼儿园的规模。对于那些未配套而就学矛盾十分突出的小区,要就近建设新的幼儿园。农村地区要根据适度、便利的要求规划幼儿园,幼儿园的规模要根据服务人口确定,不追求过高标准和过大规模。无证幼儿园较多的县(市)要加快幼儿园建设的速度,扩大不同层次教育资源的供给,为消灭无证幼儿园创造条件。

  三、规范管理,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一是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的幼儿园;二是要帮助现有的民办幼儿园上星级、上水平;三是要加强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培养,一视同仁地开展培训、评职、评奖;四是要加大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逐步取缔无证幼儿园;五是要缩小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差距,优化民办幼儿园的生存环境;六是要加强收费与支出的审计,保证幼儿园合理利润,逐步提高教师收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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