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主任 钱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定,现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773件。闭会后,我们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市委部门和群团组织主办32件,市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机关主办12件,政府及其部门主办727件,法院主办2件。在四次会议闭会期间,我们收到代表建议24件,也陆续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办理。
一、关于督办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建议督办工作,有利于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今年督办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把年度督办工作与届中“回头看”工作相结合。按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部署,我们详细制订工作方案,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发挥常委会机关的整体作用,注重与相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督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会议期间的773件建议均已办理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建议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2件,占27.4%;部分解决或列入解决计划的386件,占49.9%。两类合计598件,占总数的77.3%。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暂不能解决的142件,占18.4%。留作参考的33件,占4.3 %。闭会期间的24件建议,14件已经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余10件正在办理中。
回顾今年督办工作,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三个环节:
(一)面上推动,确保进度。根据今年办理数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面上我们主要是在注重质量的基础上,努力促进办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完成。一是强化面商指导。我们先后16次参加办理单位邀请提出相同内容建议代表的集体面商活动,针对代表的要求和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帮助承办单位完善办理方案和措施。二是强化进度管理。通过代表建议办理系统,掌握面上办理的各个环节,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指导,督促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4月下旬,我们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重点单位座谈会,分析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序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领导督办,突出重点。基于今年代表建议量多面广,我们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做好参谋,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是抓重点建议的督办。主任会议经过分析研究,将“加快大工程大项目建设”等8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件,实行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督办领导与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同志一起,通过听取代表意见并邀请其参与督办、听取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等途径,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通过努力,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对“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市财政继续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市县两级新增专项经费预计达8000万元以上;今年起,全市将连续五年每年招聘500名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今、明两年对全市幼儿园各类在职教师和在任园长免费轮训一遍。这对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抓不满意件的督办。继续抓好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度的反馈工作。截止10月20日,代表反馈率为99%。从代表反馈意见看,绝大多数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但也有15件不满意件。对此,我们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的同时,督促承办单位依法再次办理。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有4件建议得到落实或推动;还有11件的再次办理工作,代表也表示满意和理解。
(三)跟踪监督,逐件落实。7月至9月,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重点跟踪检查本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列入A类、B类件的办理落实情况,逐件检查、逐件分析、逐件落实。这次“回头看”的特点:一是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采取承办单位自查、征求代表意见、组织力量抽查等方式进行,整个活动坚持“听代表意见、请代表参加、向代表反馈、受代表监督”的原则,为代表参与建议督办工作搭建平台,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7月初,我们向68家建议承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对1092件A、B类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逐项、逐件梳理,进行自查。各单位在自查中主动与代表沟通,并向代表反馈结果。同时,我们向258位提出A、B类建议的代表征集意见,有85位代表通过不同方式反馈了意见,并提出24个尚需落实的问题。二是发挥常委会的整体作用。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8月下旬至9月上旬,常委会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由郑杰民、卓祥騋、陈旭三位副主任带队,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负责同志陪同,先后到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10个部门,听取“回头看”工作汇报,检查有关建议落实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需继续推动落实的问题,逐一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商量解决的办法和途径。通过 “回头看”活动,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批事关全局和民生问题的承诺件得到推动和落实,活动受到代表们的普遍肯定和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结合代表在“回头看”活动中对督办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丰富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不断增强督办工作的成效。
(一)督促承办部门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从“回头看”活动情况看,及时掌握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办理件进行跟踪督办,是提高督办工作实效、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的有效办法。今后,我们要突出重点,每年选择部分有明确承诺事项和落实时间的建议,特别是需要跨年度落实的,整理形成跟踪督办清单,作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告知相关承办单位,要求重点关注,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请有关代表及所在中心组共同关注,推动落实。
(二)引导人大代表继续提高建议提出的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明年就提高代表建议质量问题,继续开展代表小组组长、骨干代表培训。二是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我们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借鉴市国土局邀请代表开展“走进国土”活动的经验,加强政府部门与代表平时的联系互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代表知政信息量。三是进一步开展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倡导代表充分调研、集思广益,通过代表小组商讨交流和合议,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并通过中心组、代表小组的调研和联系群众等活动,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
二、关于办理工作情况
我们在督办工作中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各承办部门态度认真,工作努力,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及时召开全市办理工作会议,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交办工作的汇报,具体部署办理工作。今年首次实行了市长、副市长领办重点建议制度,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的建议,分别由相应的市政府领导人领办,通过召开办理工作面商会等,认真分析情况,努力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切实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承办部门把办理工作和“回头看”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普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今年承办单位的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了79.6%,与往年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市建委、市城管局等“办理大户”的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了100%。各单位针对本次“回头看”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抓好落实。68家承办单位有53家上报了“回头看”活动书面工作总结,15个承办少量建议件的单位经同意作了电话反馈。
二是创新机制。各承办单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内部督查机制。多数承办单位强化内部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将办理工作与处室考核挂钩。市建委实行委领导分工包案制、办理定期通报制,接受内部监督。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市城管局等单位对于多位代表提出同类问题的建议,通过各中心组,邀请提建议代表集体面商座谈,加强沟通。市国土局将办理工作与平时联系代表相结合,邀请代表开展“走进国土”活动,使代表们更好地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每年下半年开展当年办理工作“回头看”,以书面信函形式向代表反馈落实和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在办理工作实践中形成了面商工作要有诚心、解决问题要有决心、承诺事项要有真心、兑现落实要有恒心的“四心”工作机制。
三是注重落实。“回头看”活动是今年各单位在完成当年办理任务基础上,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各承办单位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要求,对1092件A、B类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自查,将其中554件后续办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了反馈,其余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与代表作进一步沟通。如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对本单位所有的A、B类件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向有关代表进行了书面反馈。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等单位选择部分建议,再次上门面商沟通,通报落实进展,听取代表意见。通过自查,多数问题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有些办理跨度时间长、难度大的建议件,仍在进一步落实中;有12件建议因为政策或情况发生变化,已无法落实。对后两类问题,与相关代表作了沟通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代表们对这次“回头看”活动中各承办单位认真的态度、细致的工作、充分的沟通和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和肯定。
同时,我们在督办中也发现,办理工作的有些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交办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代表素质的提高,代表所提建议的综合性越来越强,而承办部门职能分工很细,一些边缘工作相互交叉,甚至职责不清。所以,交办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平时和“回头看”活动中,代表们对准确交办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市政府在交办时多分析研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办理”。如三次会议“关于搬迁安置原建材厂宿舍43户居民问题的建议”,交由市国土局主办,但该地块的非成套房改造和目前急需的修缮,都不属于国土局的职责,办理效果不理想。同时,有的建议件交办较晚,今年有个别建议件在办理工作开始2个月后才交办,影响办理工作进展。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交办阶段的协商机制,对难以明确承办单位的建议件,交办时要加强会商研究,尽早提请市政府领导审定。
二是对代表多年重复建议的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这几年,代表提出的许多问题,如江北饮用水等问题,通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努力,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代表和群众的满意度在提高。但是,也有一些代表多年重复提出、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尽管承办单位多次沟通,代表从理解部门工作态度的角度表示基本满意,但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代表对办理结果还是不满意。如宁波枫林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污染的问题,自2003年项目立项起就有代表提出,多年来一直有代表提出建议,市规划局、市建委等多个单位先后作了办理,今年又交由市国资委办理答复。历经数年,问题仍未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重视对那些代表多年重复提出、且综合性强、群众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对确实由一个部门牵头难以办理的,建议列入市政府领导人的领办件,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成效。
三是办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要加强办理中的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的责任,主动邀请协办单位共同调查研究,一起与代表面商沟通。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面商工作。要纠正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问题。个别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千方百计想办法要代表满意,而不是千方百计做工作去解决问题,存在着“重满意,轻解决”的倾向。这些问题,主要产生在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因此,建议市政府加强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要抓好跟踪落实。代表们希望“回头看”工作能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在明年全市办理工作会议上,推广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的经验,开展自我“回头看”,加强自我跟踪落实,凡是有承诺而尚未落实的事项,每年都要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完全解决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