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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取得新进展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9-11-09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促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11月作出建设生态市决定以来,坚持每年组织检查和审议。日前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今年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在审议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生态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新成绩。认为,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和上年跟踪检查审议意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投入进一步加大。今年市财政安排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已由去年的1.2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幅达25%。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已由每亩15元提高到17元。加大“南统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奉化、宁海、象山三个县的补助分别达到1亿多元。同时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利用国债、世行贷款或通过BOT、BT模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对建立重要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措施,为全面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扩大,今年新建市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累计已达278万亩。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进一步开展,全市222处需治理废矿山,已经完成188处,治理率达84.7%。清水河道和水土流失整治进一步实施,全长36.5公里,总投资13亿元的甬新河工程已全面建成;全长38.3公里,总投资9亿元的余姚江东排工程镇海北支线已全线贯通。上半年已完成“千里清水河道”17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优质原水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今年一批供水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使长期饮用河网水的江北区和鄞州区群众用上了水库的优质水。

  污染减排步伐明显加快。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市级炉外脱硫工程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鼓励政策,建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对减排工程进展滞后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取得良好效果。大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截止今年9月,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工程已完成7项,在建14项;10项脱硫重点工程已完成7项,在建3项。全市各地积极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经省减排办核定,今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上年同比分别削减11.78%和11.73%,减幅名列全省第一。

  “811”环境保护行动深入实施。深化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宁波811环保新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7个市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已有5个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北仑、镇海临港工业废气整治任务中的89个重点整治工程项目已完成79个,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以集中治理鄞州、宁海等地铸造行业为切入点,对大批污染企业实施转产关闭或整治提高,推动了全市各行业产业升级。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监察监测力度,有效解决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

  生态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继余姚、镇海、宁海先后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后,奉化市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生态乡镇、村创建积极勇跃,上半年又有9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目前已有13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6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全面小康村”、“环境整治村”、“环保单位”、“绿色家庭”等基层创优工作,也在同步积极推进,预计至年底,可建成全面小康村36个,环境整治村300个。

问题仍存,难题待解

  委员们在充分肯定生态市建设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也指出了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难题。

  一是有些领导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各级领导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总体上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各地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在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的关系问题上,存在强调客观原因多,主观努力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等现象。

  二是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加剧、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加重,酸雨率居高不下,空气优良率低,部分饮用水库富营养化严重,平原河网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普遍较低,近岸海域水质也在下降。生活污水还未实施大面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日显突出,一些大型电厂、钢厂等的后期项目开工对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影响客观存在,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依旧突出。城区内河污染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公众瞩目的新问题。有些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区域的环境整治,进展缓慢,成效不够明显。有些饮用水源地还在开发建设“农家乐”项目,周公宅水库上游别墅区的生活污水直排水库,城区有些饭店污水直排内河,群众反映强烈。

  四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省级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还没有按计划动工建设,有些乡镇的纳污管网建设尚未同步跟上。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等工程进展滞后。城镇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五是生态环保工程项目实施进展不平衡。有些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参差不齐,有的还没有启动整治。部分生态环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与计划要求差距较大,有待进一步加快建设。

出谋献策,共商创建

  在审议中,委员们认真分析了我市生态市建设的形势、任务,纷纷出谋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充分认识我市环境与资源面临的严峻局面,提高环保意识,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定期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搞好组织协调。继续完善、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切实把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生态市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要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着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尤其要加快16个省级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对目前还没有污水处理装置的中心卫生院,要尽快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处理医疗废水。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厂作用,不断提高运行效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处理广大农村生活污水。

  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要按照“环保先导发展”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环境容量和生态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整治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挂号督办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环境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改造、搬迁、转产或关闭。加大农业科学生产指导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镇海炼化Ⅲ电站等重点脱硫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内河整治建设,确保“一年有变化,三年有大变化,五年有根本性变化”目标的实现。积极推进近岸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进一步搞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五是要健全体制机制,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价格、信贷、贸易、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生态补偿、电力(热电)行业脱硝成本补偿等制度。健全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的在线监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快建立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农家乐 ”发展,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农家乐”项目。建全公众参与机制,实施全民环保,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监督有力的良好氛围。

来源:城建工委办 作者:余夏铭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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