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2009年1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张宏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贤宏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英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