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课题,其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基层反映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监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责不够明确,个别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不能将安全监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安监局在对危化品实施专项执法和检查时,需要公安、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在联合执法中,相关方面的配合还不够紧密,落实监管责任的积极性不够高,导致监管成效不够理想。 二是监管规章尚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危化企业还未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缩减生产成本,部分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不严格,对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简化,申请危化品经营资格时制定的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没有贯彻和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同虚设,没有演练和修改,不利于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是监管力量尚需进一步充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逐年攀升,重大危险源逐年增长,危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就监管形势而言,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尚显不足,缺少懂化工的干部,监管员队伍还不能完全满足监管工作面日益扩大的需要;监管员队伍的执法监督水平有待提高,街道专职安监员没有配备到位,安监干部同时兼任其他经济社会事务工作,部分街道只有一名安监员,且业务水平不高,导致监管工作流于表面,监管措施未落到实处,。 四是主体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一些中小企业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保障”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一线操作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由于缺少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上岗,“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事件时常发生,给安全生产工作留下了诸多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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