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有关新闻单位:
为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推动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原则,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水平,同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经研究, 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决定于2009年2-3月份联合开展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定于2月-3月进行。3月5日前,由各县(市)
区人大常委会,市级新闻单位、中央和省级新闻单位驻甬机构负责,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作品的初评和推荐工作;3月上旬,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复评和定评;3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通报表彰获奖作品。
二、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发表的新闻作品,以及在市人大机关刊物登载的新闻作品。非新闻作品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应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人大工作的亮点,对人民群众认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增强民主与法制意识,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进程,具有启迪和鼓舞作用。
参评作品应内容真实,主题鲜明,题材新颖,讲求时效,文字简练,形式活泼,社会反响好。
(三)参评项目为五大类28个子项,具体要求如下:
1、报纸通讯社作品类(5个子项):消息(字数限制1000字以内);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摄影(即新闻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2、广播电台作品类(6个子项):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内);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内);新闻专题节目(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新闻现场直播(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时间不限。但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新闻访谈节目(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3、电视台作品类(6个子项):项目及要求与广播电台类作品相同。
4、网络新闻作品类(6个子项):消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消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通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通讯,包括特写、综述、调查、人物侧记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I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在线访谈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法律介绍、专家释疑、代表与人民群众对话等,时间控制在1小时候30分钟内);摄影(指新闻网站首发的摄影作品)。
5、人大报刊作品类(5个子项):消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消息作品相同);评论(要求与报纸、通讯社通讯作品相同);通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通讯作品相同,字数适当放宽,但控制在4000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摄影(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摄影作品相同)。
三、推荐办法
(一)市级新闻单位和中央、省驻甬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推荐;各地新闻单位参评的作品由所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县(市)区委宣传部共同推荐。
(二)推荐参评作品的篇数。各县(市)区不超过8篇;各新闻单位不超过6篇。新闻图片数另计。获去年市人大好新闻一等奖或省人大好新闻奖的可分别增加1篇。
(三)参评作品作者、编辑人数和署名的规定。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访谈、网络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等的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责任编辑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责编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编辑。作品用笔名署名的,上报时应填写真实姓名。
(四)推荐参评作品,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所有作品(包括广播、电视、网络作品文字稿)连同推荐表用A4纸各印一式20份,并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附照片原件一份)按要求分检后统一装订成20份再报送。广播作品须刻录成CD光盘,每张光盘刻录一个节目。电视作品,要刻录成DVD,每张DVD只录一个节目。
(五)推荐表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如不符规定,将不予参评。
(六)参评作品、推荐表请于2009年3月5日前寄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宣传处(邮政编码315000,联系电话87182078),过期视作弃权。
附:宁波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09年2月9日
主题词:人大 新闻 评选 通知
附:
宁波市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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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2009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