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结合修订草案的论证调研情况,并联系物业管理实际,就修订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审议意见。在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法制委员会将向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草案修改情况报告,由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