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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9-03-25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3月20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结合修订草案的论证调研情况,并联系物业管理实际,就修订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审议意见。在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法制委员会将向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草案修改情况报告,由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

来源:法工委办 作者:王旭刚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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