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杨爱军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给宁海县增加1个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2009年2月14日在宁海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依法进行差额选举,宁海县交通局局长杨爱军当选为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代表。
2009年2月17日,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杨爱军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其选举符合法定程序,建议常委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至此,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495名,确认杨爱军代表资格有效后,实有代表493名,余额2名(预留1名,慈溪出缺1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09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