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的决定 (2009年4月10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因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已有新的规定,《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已不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实际中已不再适用,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