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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宁波开展精神卫生立法调研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09-06-15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6月11--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茂东带领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组来甬,就我市精神卫生立法和法规在贯彻实施中如何建立精神病患者的社区康复体系、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以及2009年中央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涉及宁波教育卫生领域的具体内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调研,并实地察看了宁波市康宁医院和镇海职教中心实验楼建设情况。

  精神卫生立法在宁波起步较早,2006年4月“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是当时全国第二个为精神卫生立法的城市。近年来,我市依法加大精神卫生事业工作力度,“精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患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精神卫生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7家,市级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1家,开放精神科床位1430张,拥有精神科专业医生464名,每万人精神科床位数2.5张,调研组对我市立足现有条件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卓祥騋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委主任委员车荣辉、副主任傅德伟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在听取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介绍

察看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

察看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病房 

来源:教科工委办 作者:曹德林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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