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法规清理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各责任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法规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落实,明确了分工,强调了责任,使法规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从了解情况看,省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法规清理工作,基本上都由委员会领导亲自牵头,召开会议,落实责任,提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清理审查任务的工作目标。
50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法规项目的多寡、审查任务的轻重,采用多种形式对清理审查任务作了具体布置。有相当一部分部门和单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这项工作,并将审查任务分解到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有的部门和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使清理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细致高效地开展。有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注重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审查任务。
截至目前,已有18个部门和单位完成自查任务,共对40件地方性法规提出了书面审查意见,并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余部门和单位的清理审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其中大部分已进入意见整理阶段,不日就将报送。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已基本完成对列入清理范围的155件地方性法规的初步审查,按时提出审查意见。
据此,本次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初步审查工作有望在5月31日前如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