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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2009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1-04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对2009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配合,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今年预算任务

  坚持依法治税和加强服务并重,正确处理依法征税和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收入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做好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推进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的税收互动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堵漏增收。挖掘和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大对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等支持力度,做好引进大型服务企业、央企和总部企业落户宁波对接工作等,努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培植壮大地方财源。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加快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的收支进度。

  二、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一揽子政策举措,及时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困难企业税费减免以及提高出口退税税率、实施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保费缴纳比例、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轻费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年预计可减负140亿元左右。及时出台和细化完善财税配套政策与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和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对外贸出口重点商品、境外参展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扩大出口。积极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市场,1-9月全市共实现相关销售收入3.6亿元,补贴财政资金3500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工业创业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制订出台我市重点工业低产田改造项目扶持管理办法,鼓励改造“低产田”,种好“高产田”;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以一定奖励;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和发展现代贸易物流大集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争取到的中央、省补助我市的扶持企业专项资金已达2.7亿元,市本级财政今年预算内安排用于支持工业方面专项资金总数已超过6.5亿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市各级财政面对增收乏力、增支压力巨大的困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需求。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医改政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我市医改财政投入实施方案。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到位并及时拨付。以整合社保保障制度为突破口,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和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以及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级财政在安排2009年预算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压缩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出国(境)考察、用电用油用水等经费支出1.6亿元,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

  四、深化各项财税改革,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完善岗责、明确目标的要求,以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在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对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逐步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使项目预算做到实、细、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规范工作,按法律规定和专款专用的要求,将农业、教育、科技及有明确支出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专项资金,在同类资金中整合调剂;对项目已结束、政策变化及滞留时间长的其他专项资金结余,原则上由财政统筹安排;对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统一进行项目归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更新和报废标准,以制定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标准体系和配套制度,目前已完成“办公家具”和“通用办公设备”两项配置标准的制定工作。将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部门占有的资产及其收益情况。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完善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准确把握财政支出走势。正确处理好加快支出进度与科学调度库款的关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逐步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分析总结上一轮体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总体思路研究制订新一轮市对县财政体制,以充分调动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克服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五、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借助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通过预算指标和收入指标双重控制,将部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滞留单位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清理,分类收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统计汇总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做好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运用自查、检查、重点调查等手段,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和投资评审,开展重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有效。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研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对市级财政投入300万元以上的一般性项目,由各主管部门全面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同时选择32个公共服务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项目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创新专项资金支出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科学管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1-10月,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6亿元,为预算的93.3%,比上年同期增长9%,加上中央财政收入,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6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完成基金预算收入259.2亿元,为预算的83.9%,比上年同期增长33.1%。市级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5亿元,为预算的81.7%,比上年同期负增长6.1%;加上中央财政收入,市级一般预算收入12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完成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为预算的47.4%,比上年同期增长46.6%。

  1-10月,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55.1亿元,为预算的79.5%,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完成基金预算支出198.5亿元,为预算的62.5%,比上年同期增长17.5%。市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77.6亿元,为预算的77.9%,比上年同期增长20.6%;完成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为预算的37.8%,比上年同期增长43.5%。

  预计今年全市可完成一般预算收入855亿元(根据县市区财政上报数据汇总统计),力争完成8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市本级可完成地方财政收入和市级分享收入合计9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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