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黄志中认为,目前只有检察院、法院在人大会议上作报告,应该增加公安在人大会议上做工作报告。
黄志中表示,公安工作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政府工作之一。对于公安的工作,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会有涉及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部分,但是并不能全面阐述当前社会情况下公安的全部工作。“省政府工作报告短短几行字,很难具体说明复杂、艰巨的公安工作状况和公安工作对社会的作用。如果有公安厅(局)在人大会议上做出更为具体的工作报告将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黄志中指出,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这两点性质要求人民必须清楚它的工作。将公安系统工作在每年一次全体人大会议上形成独立的报告,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是提高公安系统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下,会产生巨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