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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32)---江北代表团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2-08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江北代表团专辑]

  2月7日下午,江北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在加强立法、监督及强化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提出201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改善民生、强化法治建设”三大工作主线,符合宁波实际。“两院”围绕大局,突出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强化司法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代表们也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和“两院”工作,更好地发挥市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作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谷裕代表说,当前,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难”问题日益凸现,已经成为了困扰市民出行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问题,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并提出今年要修改这一条例。立法缓解停车难题,要从源头入手,关键要在规划上提高建筑物单位面积的停车位配比,确保新建的居民住宅、商业中心配建足量的停车位。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和新型停车设施的开发与应用。对于现有硬件不足的问题,要发挥城管、交警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利用路面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等形式,着力缓解有关矛盾。车荣辉代表说,保障转型升级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重点。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提升区域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重要一环,要在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加紧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通过立法,在政策扶持、要素保障、政府服务等方面,助推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王静代表说,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凸显“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立法原则,全市的立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去年已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今年将进入二审工作,应该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们相信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慈城这个重要的历史文化名镇,更好地发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

  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主体作用。罗进代表说,人民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就应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意,实事求是反映选民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这对于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和促进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人大代表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人大常委会也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充实代表学习内容,丰富代表学习形式,并围绕中心工作和百姓反映的重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王泰琅代表说,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都是平时工作中深入调研形成的,倾注了他们大量的心血,反映的都是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必须以提高办理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尤其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和答复后落实情况的监督,既要重视办结率与面商率,更要重视解决率与满意率,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践行和谐司法理念。赵永清代表说,企业的商业秘密,通常要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和努力才能形成。如何使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强有力的保护,是司法机关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要加大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力度,形成一个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网络;对于法律上存在的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的现状,要加强与上级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早日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指导意见,解决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要实行合理的证据收集机制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于原告提出的取证申请和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举报,要积极调查取证,对于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对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应该把证明没有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交由被告承担。对于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构成犯罪的,应该改被动司法为主动司法,重拳打击,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形成震慑的氛围。应建华代表说,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为我们宁波律师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长期困扰律师界“会见犯罪嫌疑人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三难”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获得解决。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只要带齐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等证件材料,就可以自行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由侦查机关批准和陪同。但是,我市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仍然障碍重重,不但需要多次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联系,提出会见要求,而且仍须由侦查机关工作人员陪同。为促进我市律师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法治宁波建设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新《律师法》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效果。

  

来源:大会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胡文琪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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