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代表团专辑]
2月7日下午,北仑代表团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三个报告总结2009年工作客观实际,部署2010年工作切实可行,符合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会议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宁波实际,也符合全市人民的愿望。同时,代表们就做好2010年人大和“两院”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王银泽代表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如何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及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张才国代表说,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其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上,因此,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立法调研,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张锡雄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方面应有更大作为。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人大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快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以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为工作重点,以提高立法水平为工作亮点,以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工作基点,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建议继续发扬“一督到底”的精神,加大对事关全局、长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督出成效,取信于民,防止打折扣。闻建耀代表说,人大工作一定要体现少而精,要把工作精力集中到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陈金华代表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参照北仑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在人代会前开展集中征集代表意见建议等活动,在政府安排次年项目、资金,特别是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做好参谋,帮助政府提高计划安排、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王维和代表说,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决策方式、方法的监督,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李敏代表说,建议分专业、分领域、跨区域组织代表开展有针对性的视察活动,以便于代表更好地了解各自熟悉领域的工作,更好地开展监督。为进一步体现大会的民主性,建议在大会期间代表表决时,采用电子表决器。
加强调研,修改相关条例。王爱萍代表说,目前,市民出行对出租车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市中心区以外的区域,供需矛盾、合法车辆与“黑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行业和社会稳定。建议对《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将宁波市区出租车分为全市区出租车和区域出租车两种,组织投放区域出租车,两者分别在规定范围内营运。胡晓红代表说,2007年3月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未作详细规定,未明确人力三轮车的运营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交通、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转让转租行为、跨区域经营、车辆报废年限等都未作出明确规定,给各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完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或出台专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使各地能够切实加强对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管理,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公正司法,保障发展。张才国代表说,“两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尤其是在自由裁量空间比较大的情况下,要严格把关,公正判决,提高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加强内部监督,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王银泽代表说,建议法院向上级切实反映案多人少等实际困难,增加办案人员,同时充分挖掘法院内部办案力量的潜力,提高办案质量。张锡雄代表说,建议法院在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进一步整合优化审判资源和行政资源,提高办案的绩效。建议检察院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优化报批手续,提高办案的时效。陈旭代表说,从数据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有上升趋势。对此,“两院”必须引起重视。陈金华代表说,目前,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各类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的比例较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最高院规定的要求相距较大,与基层人民法院的陪审员参与程度相比也不平衡。建议市中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实现群众的参与权,促进司法公正、公开,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章文夫代表说,我国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在审判实践中,除了法律规定必须开庭的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比例较低。建议市中院对二审案件尽早实现“案案开庭”。这样虽然增加了司法成本,加大了工作量,但能够使案件审判过程更加透明,增加公民表达诉求的机会,保障当事人充分享受诉讼权利,有效解决纠纷,降低法院的申诉信访率,促进案件审理程序公正、最终实体裁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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