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蒋剑巍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