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大要闻>>监督纵横>>执法检查
扶残助残 共享小康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3-02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浙江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12月14日—17日,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市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残联、卫生、教育、劳动保障、民政、建委等部门和部分县(市)区政府的情况汇报,与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座谈,并实地视察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聋哑学校和残疾人重点用工企业等机构。

  据了解,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5.5万人,约占全市人口的6.36%,其中持证残疾人113434名。“十一五”以来,我市各级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以及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建立了残疾人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从单纯的生活保障向生产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扶贫、法律援助等方面拓展,初步建立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自小康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已有13961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全额享有最低生活保障,3343名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得到集中托养或居家安养,为14646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康复补助或免费康复服务。三是积极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坚持政策扶持和权益保障相协调、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7.8%。四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目标。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十四项康复项目全部纳入政府实事工程,近三年年均拨付康复经费2088万元,涌现出了一批如江东区“残疾人阳光驿站”等具有特色的康复服务品牌。五是注重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2004年,率先在全省对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全市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8.5%以上,基本普及中等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我市的特教办学特色。六是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在12个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推动各级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援助。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取得发展,但与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与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民扶残助残意识还不够强。目前,社会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残疾人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同情和怜悯上,歧视残疾人、不重视残疾人事业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有待提高。许多残疾人常用的假肢、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没有纳入总体医疗项目范围。如,失聪儿童如果能在三岁之前手术植入人工耳蜗,在成年后能够完全正常生活,但由于费用过高,目前还没有列入政府救助项目。康复医疗设置门槛过高,救助额度偏低。三是残疾人生活、就业等需要加大保障力度。特别是当前经济不景气,企业利润大大减少导致应纳税额减少,在减免税额不足以抵消残疾人用工费用的情况下,企业招用残疾人的积极性减弱。重度残疾人保障需要加强,现有的救助政策将家庭经济条件与救助条件挂钩,经济条件稍好家庭的重度残疾人只能依靠家庭保障,使这些残疾人感到不能独立自尊地生活,失去对生活的信心。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需要加强,一些托养机构对患有糖尿病等疾病的精神残疾人,往往拒绝接收,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四是智障儿童教育学校建设亟需加强。我市尚有北仑、镇海、奉化、宁海未建立智障儿童教育学校,象山的民办智障儿童教育学校需要规范教育要求。江东、江北目前委托海曙区达敏学校招收智障儿童入学,但由于达敏学校规模和师资有限,在满足本区智障儿童入学要求后,难以满足江东、江北的入学需求。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薄弱,特别是旧有建筑的无障碍改造进度缓慢。

  根据调研中反映的问题,调研组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充分享受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繁荣发展的成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带头加强残疾人保障政策法规学习,在用工等方面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切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加大投入,提升对残疾人的保障水平。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提升对残疾人的保障水平。借鉴上海、广州等地做法,将残疾人常用的假肢、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纳入总体医疗项目范围。逐步降低残疾人康复医疗门槛,提高救助额度,努力缓解残疾人就医难、用药贵等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用工企业的补贴力度,鼓励企业招用残疾人。对重度残疾人,建议与其家庭经济条件脱钩,只要符合残疾标准,就纳入救助范围。对于精神残疾人,除患有严重传染病之外,应全部集中托养。三是加强协调,保障智障儿童的入学需求。建议市政府加强协调,督促北仑区和镇海区共同出资建立智障儿童教育学校,以满足两区智障儿童的入学需求。奉化、宁海、象山,也可以考虑共建一所智障儿童教育学校,这样有利于师资、教育设施的效能集中,提升教育质量。要关心海曙区达敏学校的扩建需求,在用地、师资、教育设施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四是提高认识,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对车站、码头、银行、商场、公用服务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

来源: 作者:周明耀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  相关链接
主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浙ICP备 a59730488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