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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4-23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2010年4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主任会议。受巴音朝鲁主任委托,郭正伟副主任主持会议。副主任卓祥騋、陈旭、姚力、郑瑞法、崔秀玲、施孝国等出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确定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4月26日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议程为:1.审议《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打击“两抢一盗”情况的报告;3.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打击“两抢一盗”情况的报告;4.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打击“两抢一盗”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6.审议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7.审议关于宁波市200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及2010年城乡规划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8.审议关于宁波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9.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0.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二、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代表人事选举工委、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等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同意将这些人事任免议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我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内司工委关于打击“两抢一盗”情况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同意将该四项报告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法制委关于《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意将该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法工委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个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后,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会议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生态市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会议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关于学前教育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对该报告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十、会议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09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十一、会议讨论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建议督办件,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等8件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

  十二、会议讨论确定了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法制保障研究等8项课题为2010年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

  十三、会议讨论确定了2010年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主题,即“创新人大工作,提高履职水平”.

  十四、会议讨论确定了常委会2010年4月12日至5月份工作安排。

  列席:

  杨剑耀、张可、刘晓明、王梅娟、陈宝根、史明华、车荣辉、钱政

  (市中级法院院长蒋剑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长江、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市人事局局长金俊杰、市经委副主任叶春华在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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