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是今年的立法修改项目。为认真做好法规修改工作,5月20日下午,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由城建农资环保委史明华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姚力副主任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自2002年7月1日实施以来,为保障我市用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节约型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加强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条例》的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完善是必要的。总体上看,《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就城建农资环保工委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分工调整情况进行了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