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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代表反映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面临四大问题亟待关注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6-18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随着房价的持续攀升,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幸福指数和制约我市综合竞争力的突出问题。近日,江东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发现当前住房保障工作还存在四大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是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机制尚需完善。随着保障性住房的扩面,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公示等基础性工作量急剧加大,这一系列职能大都设于建设部门的某个科室,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对申请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只能依靠街道、社区兼职人员承担,工作力量和专项办公经费不足造成审核把关质量的下降,成为制约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的瓶颈。
                 
  二是建设资金难以平衡凸显财政支付压力。根据此次调查选取的项目实例,陆家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总开发成本约4.33亿元,每平方米开发成本6500元,而经济适用房售价为政府指导价,市发改委核定的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5888元,与开发成本相差948元/平方米,按项目可销售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计算,资金缺口约4950万元。建成后留用的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开发成本需投入建设资金约8770万元,两项合计,资金缺口约1.37亿元。其他区域在建保障性住房同样面临资金缺口的制约,财政保障压力较大。
                 
  三是申请户家庭收入难以有效认定。对保障性住房申请户家庭收入的确认只能依赖单位出具证明、群众举报以及劳保、公积金2个平台的信息匹配进行审核,开具假证明以图蒙混过关的违规现象屡有出现,居民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认定相对困难。对于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以及失业群众等的收入核查,只能根据他们申报的情况进行,无法真正体现实际收入情况。家庭住房、厂房因地理位置及建设情况差异很难确认其真实价值。家庭汽车、有价证券(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尚无有效办法考证。
                 
  四是保障性住房设计及管理不尽完善。在建保障性住房中经济适用房占比较大,廉租房及人才公寓尚显不足,尚难满足“赤贫”家庭及外来人才租住需求。套型设计存在面积偏小或偏大现象,偏小户型难以满足困难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面积偏大户型导致部分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却无力购买。同时,保障性住房地处偏远地段,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保障性住房多为小高层和高层,物业管理费用较高,居住对象将不得不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造成物业收费困难,进而影响物业管理质量,形成恶性循环。
来源:江东区人大办 作者:张小军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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