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结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东部新城核心区C3区块规划调整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力分别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正伟,副主任卓祥騋、陈旭、郑瑞法、崔秀玲,副主任兼秘书长施孝国出席会议。副市长余红艺、市政协副主席常敏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黎晴、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并表决通过相关决定,这一法规修正案将于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正式实施;审议了《宁波市旅游风景区条例(草案)》,这一法规草案将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今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C3区块规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决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郭正伟在会议结束前对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人大工作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特色,充分运用立法和监督等手段,积极回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矛盾日益凸显的新课题,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新现实,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增强的新要求,社会阶层分化、组合和流动日益加快的新情况,使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更加深入人心、更富生机活力。要在统筹安排、科学谋划中提高质量,同时及早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在依法履职、集体行权中树立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