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常委会之窗>>审议意见
关于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0-06-28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等工作汇报,提出了相关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市规划、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办理。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市政府“解四难、创四优”一项实事工程,也是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当前,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整体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环境,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我市于2009年12月18日出台了《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将深化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在组织领导上,结合成立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解决“出行难”问题,统筹研究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加快建设进度

  (一)进一步加大停车场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力度。重点对两项规划作了调整完善:一是对2003年版《宁波市三江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进行了规划实施评估和规划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江片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于2009年11月3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宁波市三江片公共停车场规划实施评估及规划(调整)》评审会,在详细调查与分析2003年版《宁波市三江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客观评价和总结,对公共停车场总体布局及部分停车场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出了保障停车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并根据各个公共停车场的需求紧迫性、建设条件等因素制定了比较切实可行的近期建设计划。二是对《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城区范围的不断拓展,现有《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为此,市政府对现行指标规定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评价,充分调查了现状建筑物的停车需求特征,借鉴国内外其它城市停车配建指标实施经验,确立了停车配建指标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对2003年颁布实施的《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指标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建设工程机动车停车泊位最低配建标准,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进度,有效缓解“出行难”“停车难”问题。一是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三江片各区域控制性详规修编,对三江片公共停车场布局和用地进行优化调整。针对核心城区商业、办公及酒店餐饮等场所“停车难”更加突出问题,在核心城区规划编制和研究过程中,将合理利用三江六岸、公园绿地、沿河绿地或学校操场等场所地下空间,围绕2010-2012三年内新建停车泊位3000个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的结合公园、大型公共建筑、利用非成套房改造后留下的空地以及轨道交通建设等建设公共停车场;二是开展新一轮交通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对居民出行规律、交通产生吸引率、交通流量、客流集散点等内容进行调查,同步更新原有的交通基础数据,以全面、准确、真实的掌握我市城市交通系统特征,为出台各项交通政策和安排建设项目计划提供定量分析的依据;三是着手研究城市慢行交通,建立适合宁波特色的非机动车系统和步行系统,同时兼顾机动车的临时停放,适度缓解“停车难”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交通需求产生,将其对城市交通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结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明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公交事业,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交通”,开展“文明出行”系列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引导广大市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一)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各类停车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技术审查。在建设工程规划建设阶段,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技术规范,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同步配建停车泊位数量及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不再出现新的“停车难”问题。对停车泊位数量达不到指标规定要求或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严格执法,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针对目前时有发生的停车场(库)被违法占用、挪用,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缩小使用范围等情况,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占用、挪用停车场(库)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富茂大厦擅自挪用地下停车位问题,经查实,该大厦地下停车位按规划要求共应有481个,其中地下一层175个(包括社会停车位131个)、地下二层306个。2008年12月起,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由各使用方擅自对地下车库一层进行了商业化改造,并于2009年6月由12户经营户相继投入使用。为此,市政府责令市有关部门全力查处该大厦的违法行为,目前已恢复按规划确定的437个公共停车位,取得了整改的初步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于2009年6月8日,明确告之业主(富茂机械有限公司)擅自对地下车库一层进行的商业化改造属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进一步行动,及时打消了业主对地下二层部分车库出租经营的念头。

  二是于2009年7月2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个月内,先行整改部分经营场所。经督查,其12户经营户中的6户,已于2010年3月底前撤除,共恢复了145个停车位(其中131个公共停车位已全部恢复)。

  三是针对其余6户经营户装修成本较高、就业人员安排较多(合计有400多人)、占用公共停车位相对较小、地下二层车库又未能有效利用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原则,责令业主逐步加以整改。其中有3户合同期为一年,明确告之业主不能延期使用,在今年8月底前恢复原状;剩余3户将按合同到期不得延期为原则,进行跟踪处理。

  四、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

  认真研究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首先抓好《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引导建设单位出租空置的车库、车位,引导业主合理利用住宅小区道路、场地,解决小区停车矛盾问题;其次,加强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或公示小区业主公约,增强业主遵守业主公约的自觉性,让全体业主尤其是有车的业主自觉接受业主公约的约束,共同维护小区的停车管理秩序;第三,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进一步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严格按照《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和
  《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诚信服务。

  关于“咪表”、 收费公共停车场等晚上免费或者优惠向小区居民开放问题,将对完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并结合近期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采取的系列措施,对现行停车收费结构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经过调查,针对“咪表”停车位在19:00—21:30时段存在空置的情况,下一步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对非商贸街区周边的“咪表”夜间停车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在19:00—次日7:30时段内实行按次计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  相关链接
主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浙ICP备 a59730488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