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要点,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都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要点的制定关系着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质量和效能。如何谋划好每年的人大工作思路,布局好每年的工作重点,使人大工作打开新局面,呈现新气象?笔者认为,应把好以下“四关”:
一是把好程序关,就是要规范工作要点制定程序。工作要点具有较强的民意性、法律性。制定工作要点时,一方面要规范要点提出渠道,把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成果作为选题来源,每年选择1-2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综合分析,为常委会确定工作要点提供有分量、有见解、有重要决策意义的调研报告;另一方面要规范要点提出程序。每年人代会召开前,应当安排一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各委员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确定工作要点的提案,让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关注的重要议题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使工作要点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是把好选题关。工作要点所提出的全年整体工作和重点工作,要紧扣全局和中心,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做文章。整体工作谋划,要以人为本,抓大事,议大事,要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政府要抓的工作一致。重点工作选题布局,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把工作重点选在“一府两院”需要加强和改进或正在抓的工作上,使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与党委部署同向,与“一府两院”工作同步,与群众的意愿同心。既要因时因地制宜作出整体工作安排,又要突出重点,不要什么事都想问,眉毛胡子一把抓。
三是把好“支配地位”关。经常委会通过的工作要点,具有法定性和严肃性,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总议程,在全年工作中居支配地位。各委员会的工作应置于常委会总体工作之下,纳入常委会全盘工作之中,围绕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发挥作用。为了突出要点的法定地位,委员会不制定工作要点,不开展执法检查,只制定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具体措施,提出并实施全年的调研计划。
四是把好创新关。没有观念上的创新,就不会有创新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制定工作要点时,我们既要把观念创新引入工作要点的制定中来,又要使工作要点突出当年人大工作的创新重点。以观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创新,以工作创新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监督机制。把创新观念引入工作要点的制定中来,用群众的需求校正人大监督取向,确定人大工作“眼往哪看、脚往哪迈”,把创新重点列入工作要点,解决人大工作“劲往哪使”。同时,工作要点的法定性、稳定性也会为人大工作创新提供源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