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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大法制内司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你是本文第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 2011-09-01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邬和民

(2011年7月12日)

同志们: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届末之年,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非常繁重。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和法工委主任分别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作了通报,各县(市)区人大的同志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相互进行了交流,大家都对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仔细听了一下,今年上半年大家所做的工作,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三个特点:
  一是任务重。就立法工作来说,上半年已完成《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跨年度法规1件,《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历经二审,法工委几易其稿,因为涉及部门重大职责变化,已经再次登报征求市民意见,将提交常委会三审,《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正在进行一审后的调研修改工作。内司工委还承担了《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准备8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另外,还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法工委在上周对部分县(市)区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和指导。法规清理的后续工作也在开展,对需要根据情况逐年列入今后常委会立法计划的15件法规,作进一步的论证研究,争取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初步时间安排。
  二是要求高。上半年有3项工作是配合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议题进行的。如视察城区道路秩序管理和市民文明出行等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内容,内司委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确定视察方案和视察路线,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带队实地视察市区一些主要路段和路口。听取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是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的议题,内司委提前介入,专题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6月份的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内司工委配合做好决议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是配合好。上半年,市和县(市)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配合,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很多工作尽管是市里的工作,但是经常需要到县(市)区来,实际上许多工作是市和县(市)区人大共同完成的。总之,上半年两级人大法制内司工委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扎实,实效明显,进展顺利。
  对于下半年的法制内司工作的具体安排,两位主任已经通报了,在这里,我再谈几点想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90年的历史节点上,回顾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历程,也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了明确的描绘。胡总书记的讲话意义重大,特别是讲话中提到要求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对我们从事地方人大法制内司工作的同志来说,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更具重要责任。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法制建设”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搞好“法治建设”的荣誉感、责任感,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用创新思维改进立法工作
  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也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今年4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辉忠同志在第一次参加常委会会议时提出,要更加注重立法创新,地方立法要突出前瞻性、把握实效性、凸显民主性。这就需要我们用创新的思维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注重理念创新,牢固树立服务于发展的理念,要认识到把握政策是灵魂、服务民生是根本、利益平衡是关键、创新机制是动力的重要性。创新必须注重实效。应当以是否可以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为基础,能够具体、现实、有效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下半年我们的立法任务相当艰巨,时间非常紧,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及新增立法任务,尚有7个法规需要在本年度内制定或修改完成,而且有的法规具有相当的难度,我们要确保立法任务顺利完成。一是统筹协调要有新办法。要妥善解决社会各阶层团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特别是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造福百姓。二是可持续发展要有新思路。立法要能够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将要出台的《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将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这一制度创新写入法规,必将对缓解医患矛盾,保障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促进作用。宁波作为中央和省里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要在规范促进社会进步、社会建设和管理立法方面,大胆探索,加大创制创新力度,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积累地方经验。三是可操作性方面要有新举措。我们的法规实施效果如何,取决于它是否符合现实需要、是否能在实践中正常运行、是否符合人的行为选择并形成有效的守法激励机制。因此,立法要从宁波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需要规定什么就规定什么,立法技术上,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放矢,不凑数,要有真能解决问题的几条管用条文,今后的立法应当尽量精细,防止制度及其实施条件的缺位,也要避免执法部门过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地方性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对宁波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立法要进一步体现参与性与开放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工作联系点作用,法规意见的征集要从扩大征求意见范围转向与提高征求意见质量并重,要把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热情引导好,把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工作做扎实,把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意见体现好。这里也希望县(市)区人大积极参与到市人大组织的各项立法活动中来,我们的立法工作离不开县(市)区的前期立法调研及审议过程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用务实精神强化监督工作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大监督越有力,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就越强,人大自身的地位也就越突出。我们要把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这一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履行好、行使好。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舍得化心思,舍得化精力,在真抓实干中提高我们的监督水平。一是深入调研,搞清实情。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我们都要把调查研究工作放在前,抓在前。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搞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搞清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努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和决策权,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每年都要安排若干课题调研来推动相关工作。内司工委即将对我市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开展调研,目的是促进行政机关和法院在非诉执行工作中的良性互动。二是抓住难点,全力解决。要敢于监督,抓住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狠狠抓,力求发现一个问题彻底解决一个问题。要善于监督,抓住监督工作同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监督重点放到正在实施的工作上和正在推进的项目上,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如综合运用专题审议、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等,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比如《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出台实施三年,内司工委准备通过调研,来分析评估法规实施的效果,以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依法履职,严格督查。要着力加强督查工作,审议意见要做到重点突出,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经常督查,反复督查,严格督查。
  这里说一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2007年底开始至今四年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从7月初法工委的检查调研情况看,各地还存在着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够及时、备案工作形式不够规范、材料不够齐全、审查的标准把握还有一定难度等问题。下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逐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可以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和检查。市县两级人大要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加强学习和指导。
  三、用发展思路总结工作经验
  本届以来,市和县两级人大法制内司工委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有目共睹,工作中也涌现出许多亮点和经验,我们要适时进行一次梳理总结,以利于更好地促进我市地方人大法制内司工作向前发展,为新一届人大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提供思路和经验。总结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践出发,认真回顾工作中的生动实践,认真思考分析,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看看制定的法规执行效果如何,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要分析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对“一府两院”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在监督中是否到位,是否留有“死角”尚存“真空”;监督的刚性手段运用怎样,监督的效果如何,效果好的归纳总结,效果不佳的分析解剖原因。要使总结经验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要研究探索做好人大法制内司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通过总结,及时将一些经验性的东西上升为制度性、规律性的东西,进行完善、规范和提高,为下届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要坚持与时俱进,充分重视经验、运用经验,不断创新,推动我市人大法制内司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同志们,本届人大工作即将届满,各地将面临着干部的新老交替,有的同志因年龄关系即将离任,有的同志可能转岗。换届之际,我们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去留问题,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要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善始善终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来源:秘书处 作者: 责任编辑:郑乾君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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