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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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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7-20 15:0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现就2017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区划调整带来的新要求及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高等教育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听取我市高等教育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重点听取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组织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并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重点听取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报告,并开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重点听取2014年决议作出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奉化雪窦山佛教名山建设情况报告。重点听取奉化雪窦山佛教名山建设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下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听取和审议。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常委会书面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
    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常委会专项视察2项
    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视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情况专项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开展,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视察拟安排在11月份开展,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报告8项
      1.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
      2.旅游经济发展情况报告;
      3.四明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报告;
      4.商品住宅精装化推进情况报告;
      5.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情况报告;
      6.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报告;
      7.医改实施情况报告;
      8.荣誉市民“荣誉馆”和“荣誉堂”建设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安排计划、预算、审计等方面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级决算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包括重点审查部门预算);
      5.审议2016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决算报告;
      6.审议2017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报告。
      2017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上审议,2016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决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上审议。市级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报告、计划执行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各项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的听取和审议安排,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强重点审查,深入推进网络报备,着力提升工作实效。2017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书面审议,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专委会监督工作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组织听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劳动争议仲裁、监狱监所规范化管理、《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行、推进农业“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建设、荣誉市民礼遇落实、《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执行、宁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国际人文交流等工作调研,视察中医药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育场馆建设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城市国际化推进、基层(社区、村)民族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决定的要求,对列入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同时,要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形势变化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