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7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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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听取市政府关于机场体制变化情况的通报;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宁波市荣誉市民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研究确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方案;
(五)研究确定关于调整充实宁波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专家库的方案;
(六)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1.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3.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的审议意见;
4.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
5.关于剿灭劣V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审议意见。
(七)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9月至10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9月6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