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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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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1-21 09:15
  • 来源:宁波日报
  • (2018年1月20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周招社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名院战略”,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名城名都”、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宁波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