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0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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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定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听取准备情况汇报:
1.有关任免议案;
2.关于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报告、决议草案 ;
3.《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4.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草案)、说明;
5.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6.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7.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
(二)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
1.关于2017年宁波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三)研究确定城区内河治理工作监督方案。
(四)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和各工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件方案。
(五)听取关于宁波市第二十七届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汇报。
(六)研究确定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调研课题方案 。
(七)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意见。
(八)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8年4月至5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8年4月8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