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
经2021年12月30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家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向霞、尹婷婷、吴文雯、孙建英、陈燕、鲍嫣楠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马立军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伟民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宏亮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妍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童立松、陈俊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