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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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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7-19 10:4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6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赴江北区、慈溪市就《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是今年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也是继该条例自2019年8月1日修订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江北区天主教堂、宁波市基督教“两会”及宝庆讲寺,以及慈溪市五磊讲寺、浒山天主教堂和应莫陈基督教堂,对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进行实地视察并开展座谈。



    执法检查组对两地摸准辖区实情、找准存在问题、把准下步努力方向等做法表示肯定。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中国化方向开展宗教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从落实责任、建实队伍、做实联动三个方面,重点解决管理不规范、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推动实现由粗放管理向规范管理的转变。要注重依法管理,坚持用法治化方式推进宗教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宗教工作,做好尊法、学法、用法三篇文章,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实现由依政管理到依法管理的转变。要着眼症结难题,坚持以长效化导向引领宗教工作。着眼提升宗教事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常态化团体管理、教风管理、制度管理三项长效机制,推动实现由政府单一管理到政府协同管理的转变。要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将群众化观念贯穿宗教工作。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的认识,注重依法保护、帮扶爱护、权益维护三项内容,更好地发挥条例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