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包宇翔等职务的通知
市监委:
经2022年3月31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包宇翔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重光、吴旭光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包晓莹、杨晔的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梅亚红的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