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宋越舜、胡军、戎雪海、许亚南、印黎晴及秘书长彭朱刚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程及日程安排。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6月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三)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七)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人事事项,《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议案、条例修订草案,市能源局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调研报告。会议同意将以上事项按程序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工委主任、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各工作机构副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