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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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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07 11:27
  • 来源:城建环资工委
  • 7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市政府副市长杨勇出席会议,市委编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市委彭佳学书记关于《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的批示要求,对下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城建环资工委介绍了该条例立法相关情况,与会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对做好条例修订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

    会上,杨勇就条例修订相关事项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强化系统推进,做到规划建设融合、工作推进融合、要素保障融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化解难点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三是坚持打造特色,挖掘文化内涵,努力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双赢”。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强化工作合力。杨勇指出,下步立法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司法、文旅、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组织专班运行,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胡军强调,下步一要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提高“三名”保护立法站位。系统审视条例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系统考虑修订方向和内容,依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二要强化调查研究,着力提升“三名”保护立法质量。贯彻落实好上位法,突出宁波特色,统筹保护和发展。三要强化协同配合,着力加快“三名”保护立法进程。对现行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重点修订内容清单。按照“双组长”立法工作机制成立立法调研起草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注重工作衔接,确保条例修订期间“三名”保护工作不脱节、不脱管、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