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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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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19 14:0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努力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立法建议项目。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依据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有关规定,立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等内容,特别欢迎附草案文本的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的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废止现行法规。(现行法规可以在宁波人大网“法规公告”栏目查询)。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形式提出,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征集时间截止于2022年10月8日,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来信来函请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邮编:315066;

    电子邮件请发至:nbrdfgw@163.com

    电话:057489182075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