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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举行——部署落实年度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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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1-17 14:17
  •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2023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蒉开波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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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立法计划。今年,我市立法计划项目共有28项,其中审议项目9项、审议预备项目7项、调研项目12项。审议项目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订)、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废止)、荣誉市民条例(废止)。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先介绍了2023年立法计划有关项目情况,承担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单位、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回顾总结和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立法工作成绩。会议认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最高政治原则的旗帜更加鲜明,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立法导向更加明确,立法决策服务保障改革决策的思维路径更加清晰,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依托作用更加凸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更加生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形式更加丰富。

    戎雪海指出,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更加突出坚持全面地、具体地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更加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更加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他强调,要从地方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地位、地方立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地方立法与法治思维的关系角度,认识到地方立法在宁波高水平治理中的特殊重要作用;要切实担负起人大主导立法的职责使命,充分压实政府依托的基础性责任;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提高立法调研的广度深度,着力提升制度设计的精准性;要认真把握立法程序的时间性,探索建立保障高质量立法的激励机制,高质量完成2023年立法工作任务,努力使每一个立法项目都经得起实践检验,成为真正有效管用的“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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