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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相关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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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27 14:34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11月20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开放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四五”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推进“六大变革”,全力打造“六个之都”,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全市创新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协调发展路径更加清晰、绿色发展导向更加鲜明、开放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共享发展水平更加充分,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开创新局面,为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我市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超预期因素持续影响,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压力较大;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需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工作存在短板,投资结构需要优化;城市安全韧性需持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力度需要加大;民生保障仍存在短板弱项,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需要持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十四五”后半程将进入经济运行恢复期、动能转换关键期。为做好下步工作,全力以赴实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全域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树牢“大优强、绿新高”导向,紧扣“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计划清单,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实现自主可控,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建立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促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加快打造多层次高能级创新平台,完善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的多层次新型实验室体系,大力引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支持研究院与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创新中心,持续深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级分类改革,对通过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绩效评价。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持续完善“通则+专项+定制”人才政策体系,赋予重点平台人才“引育留用管”更大改革自主权,持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引育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争创“浙江制造精品”等省级以上品牌,打造现象级网红品牌和网红工厂,完善品牌创建、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链条服务,全力打造质量品牌强市。

    二、抓实抓好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加快建立“谋招一体推进、项目流转共享、要素优化配置、难题及时解决”的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招商机制,增强行业主管部门与区(县、市)、功能园区招商联动,进一步健全全市“一盘棋”大招商格局。迭代优化招商引资战术打法,深入研究产业“风口”,编制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挖掘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精准对接龙头企业、一流品牌企业、新兴领域瞪羚企业,统筹全市招商政策和要素资源,推出一批个性化招引政策,加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强化投行思维、链式思维,大力开展资本招商、以商招商,创新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资本引导和放大功能;整合全市招商力量,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招商队伍,健全容错机制,激发招商人员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政策,探索REITs、EOD等多元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牵引,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双管齐下,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进一步理清“地企”对应关系,持续发力“2070”工业集聚区建设,健全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等机制,严格按照“事前定标准、事后强监管”的要求,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三、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定期分析民营经济运行情况,提升民营经济科学决策、精准服务能力。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确保涉企政策科学合理、贴近实际。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健全涉企政策跟踪制度,完善“甬易办”等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加大涉企政策宣贯力度,推动助企服务更加精准到位。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常态化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健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担保形式,开发更多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建立健全产能外迁监测预警机制和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分级分类采取应对措施,更加精准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导企业把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等核心环节留在宁波。

    四、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高水平打造国家重要资源配置中心,优化港口基础设施体系、集疏运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大力培育指数经济、金融保险、保税油供应、海事法务等高端航运服务,做优做强智能船舶研发设计、船舶交易、船舶评级检验、船员服务等船舶服务全产业链条,破解“大港小航”难题。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新经济,高水平推进“两区”建设,着力打造全国“枢纽自贸区”标杆。加强经贸摩擦应对和援助服务,加快建设多主体协同的经贸摩擦服务体系,跟踪发布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帮助企业更好抵御国际经贸规则变化风险,积极帮扶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智慧商圈、数字街区、高品质步行街等数字消费场景,加大新零售、新消费产品供给,大力培育智慧零售等消费新场景,布局发展社区团购、直播电商等消费新模式,全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级新型消费示范城市。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支持宁波前湾新区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合作,推动甬舟、甬台、甬绍一体化协同发展,健全宁波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强化中心城市极核功能。

    五、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科学编制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分类推进农村空间开发,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美丽乡村示范带,逐步形成主体功能突出、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乡村融合的乡村空间新布局。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积极构建农业创新联合体等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农业领域“卡脖子”核心技术。深入推进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工程,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业品牌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精品农业,全面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推动“千万工程”再出发再深化再提升,做深做透山、水、林、田、路、房元素文章,统筹融合和美创建、“精特亮”工程,持续做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团式推进和美乡村示范点、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带创建,实现从“一片美”向“全域美”转变。深化“富民强村”集成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做强宁波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先富带动后富机制。畅通城乡人才流动通道,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贤回归”工程。以公共服务城乡同标同质为方向,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覆盖,不断健全普惠化、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统筹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强化三江口、东部新城、南部新城等核心版块活力再造,一体打造“翠屏山—东钱湖—象山港”城市风貌带,完善“滨海产业大平台、沿湾活力大动脉、四明生态大屏障、甬江科创大走廊”空间引导机制。聚焦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空铁一体”枢纽建设,加速提升链接全球的交通枢纽能级,加快构建综合立体的对外联通网络;大力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打造东西贯穿、南北贯通的市域骨干路网,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交通畅行能力。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统筹“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系统整体推动养老托育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强化低碳等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发展林业碳汇、海洋“蓝碳”,实施“甬有碧水”攻坚行动、“清新空气”示范行动,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筑牢城市安全发展底线,健全常态化除险保安机制,建设一体化综合应急指挥体系和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快速响应、风险处置、整改督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理顺基层应急消防所职能边界,深化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融合,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救援体系、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