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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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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27 14:3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3年11月20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自2020年起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固废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收运处置能力,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固废、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的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无废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对照“无废城市”建设的高标准,我市部分领域的固废污染治理工作依然存在短板,主要体现在: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产生量较大,未达到“负增长或零增长”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不完善,源头分类、贮存设施的规定不够明确;危废综合利用率低,石化行业废液处置不符合综合利用标准,铝灰、铝渣处置利用能力不足,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未实现资源化利用;秸秆收储运用体系还不够健全,全市秸秆离田率不高,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单一;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企业在土地资源保障、税收优惠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再生建材等固废资源化利用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固废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完善工业固废污染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源头分类、贮存、收运的要求和标准,加快提升工业固废收运平台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二是完善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固废管理责任清单、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和部门联动。三是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政策支持。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积极落实支持固废综合利用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的补贴支持。

    二、推动绿色发展,补齐固废源头减量短板弱项。一是降低大宗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推动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的发展,推进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二是加快促进危废减量。控制新增钢铁、电解铝等相关行业产能规模,综合运用环保、节能等技术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三是深化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深入推进产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工业企业进园区,推进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协同治理。

    三、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固废收运处置利用水平。一是提高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能力。重点聚焦小微产废企业,加快探索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二是全面提升固废处置能力。统筹推进各类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推进铝灰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要素保障,补齐危废利用能力结构性缺口。完善固废污染多元协同处置体系,加大对协同处理工艺技术研发支持,优化协同处置措施,促进企业提升协同处置效率。三是完善固废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稳妥推进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探索废碱液前端浓缩、化学成分提纯利用等形式,提升废碱液综合利用率。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体系,进一步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制品应用。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扎实推进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探索秸秆科学还田技术应用。

    四、凝聚工作合力,营造固废污染社会共治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固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二是加强固废污染监督执法。对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涉危废重点管控单位、危废经营单位加大执法巡查检查频次。加强数字化监管,推动实现固废全生命周期的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骨干企业培育。提高固废收运企业准入门槛,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收运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开展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低碳消纳等技术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