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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越十年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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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4-02-25 14:45
  • 来源:宁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2003年,宁海县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县验收,成为宁波市第一个全国生态示范县。这里凝聚了宁海县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三届人大常委会十年来,始终把监督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工作的心血。

      传递监督接力棒

      上世纪90年代,正逢宁海县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期,乡镇企业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1994年,宁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走访了9个工业比较发达的乡镇、19家重点企业和宁海经济开发区,发现9个乡镇和开发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及环保部门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加大执法力度、限期搬迁和整改污染严重企业的意见。当年,有21家企业被处以罚款,7家企业被强制停产。

      监督之剑小试锋芒。第二年,在省、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下,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对环境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对新开发、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检查,有效遏止了新污染源的增加。

      1999年,同三线高速公路宁海段、梅丹线、白溪水库等大型工程相继上马。为防止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是年,县人大常委会对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县政府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同时建议县政府抓紧编制全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加强河溪道治理,保护培育森林资源。

      2001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集中在第三产业和农业污染方面。人大常委会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还群众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人大常委会还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引起新的环境污染,农业生产化肥、农药对环境的破坏等问题进行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生态示范县的建设。

        2003年初,换届后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对照生态示范县的验收标准进行针对性的检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

      还民一江清水

      凫溪,是宁海县境内的重要水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宁海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其中一些造纸、电镀、铝制品、土熔炼等行业由于污染严重,对凫溪直接构成了威胁。溪水变黑变臭,与两岸青翠葱茏的植被形成明显反差,被当地群众称为“山青水锈”。1997年,水系整治进入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野,并被列入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任务之一。

      1997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实地了解沿溪各企业的排污状况。委员们呼吁:“对毒化水体的电镀行业、黑化水体的造纸行业、臭化水体的熔炼行业、酸化水体的铝制品行业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还民一江清水。”7月份,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发布公告,关闭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10家电镀厂,对密集于长洋村的27家小熔炼企业采取果断措施,关闭、搬迁17家、整治合并10家。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继续听取水系治理情况报告,督促支持政府及环保部门关闭15家造纸厂,限期治理11家造纸厂。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凫溪水系的治理进行审议,并对三期治理的16家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

      在此后多次进行的有关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凫溪水系都被列为重点内容受到关注,通过不懈的监督,终于使水体水质有了明显的改善,并通过了市政府的验收。

      决议凝聚人心

      2000年6月29日,宁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做出《关于实施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决议》。决议首次提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的目标,号召全县人民为创建美好家园共同努力。

      为了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几年花大力气抓决议的贯彻落实。2001年,对环保法进行执法检查;2002年,对县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进展情况进行审议;常委会主任还带队到外地进行考察,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一系列有关创建工作的建议意见。

      决议得到了有力的贯彻。3年中,全县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资金近80亿元。连续3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消灭露天粪坑和简易户厕7万多只,新建标准公厕1292座,卫生厕所3318座;2003年,投入1亿元整治“青山白化”现象,平毁坟墓16万穴,并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成为宁海一张独具优势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