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把法律援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出"一二三四"阳光服务承诺。
一个满意: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使受援人对法援中心的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服务水平、队伍形象等方面达到满意。
两个到位:一是受理到位。实行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法援案件,使受援人"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要提供上门服务。二是时间到位。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审批、指派;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予以耐心解释,提供法律建议。
三个畅通:一是热线畅通。保证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区法律援助热线畅通。二是投诉渠道畅通。受援人如对法律援助服务不满意,可直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或打监督电话(86880233)投诉。三是回访信息畅通。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条严格要求:一是责任要求。杜绝工作人员对受援人推卸责任和推委扯皮现象。二是操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三是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不得接受受援人任何方式的馈赠。四是形象要求。工作期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北仑区司法局办公室 姜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