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选民更好的了解人大代表在任期内的学习工作情况,根据《人大代表选举法》规定,乡人大主席团要求全乡13个村的人大代表在7—9月份,向选民述职。目前各村都在陆续进行中。
一、明确目的。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选民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对人大代表的职责有所误解。乡人大推行代表述职制度,目的就是要让选民知道,人大代表当选后,并非只是举举手、拍拍手,也不是单纯的开几个会,拿几个钱,而是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参政议政,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
二、规定内容。人大代表要向选民汇报这三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参政、议政相关知识的情况;参政议政情况——参加每次代表会议,审议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议案等情况;视察、监督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履行代表职责,参加监督政府工作和各职能部门的民主评议、持证视察监督工作等情况。
三、规范对象和程序。人大代表述职主要面对所在选区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一个村的乡人大代表形成代表小组(约4—5人),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总上报乡人大。经乡人大审核后,召开述职大会,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评议。
(北仑区梅山乡人大 干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