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的连续组织下,市人大海曙代表中心的部分代表通过视察,并结合市人大、市政府2005年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结合全市群众关注的热点,结合宁波市中心城区的工作特点,结合海曙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了五方面的审议方向和原则内容,准备在市十二届三次人代会上,引导全体海曙代表团代表深入审议,并提出相关的议案、建议和批评。这五方面工作具体内容是:
一、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城市化进程。重点关注海曙区行政区划调整尽早列入市政府议事日程问题,在全面启动东部新城区建设的同时,高度关注西部的城市化工作,对调整海曙区的行政区划问题,抓紧计划、实施,增大海曙区发展空间,增长海曙区发展后劲,进一步充分发挥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大力保持城市东、西二部城市化进程的协调推进,实现全市城市化战略的总体平衡和总体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水平。针对目前老三区政府中实施市、区垂直管理的部门增多,市、区二级政府职能交叉等突出问题,要落实“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和效能建设。重点关注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市政府规划、资金的配套的议案、建议办理的延迟或无法落实问题、项目、土地的审批受制于市规划而致使一些民生工程建设滞后问题、部分管理权限受制于市级部门后责、权、利三者不匹配、依法管理工作和长效管理机制无法落实问题、市政府“财政、规划、配套”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制定等系列问题。
三、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步伐。抓好中心城区的“功能板块”确定项目的建设进度,大力提升城区经济综合实力,从而优化城区投资和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关于“全面启动和义路滨江休闲区、鄞奉路地块改造(鄞奉路CBD商务区)、月湖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的协调、推进问题、“城区非成套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工作落实政策及资金配套等问题。
四、按照建设“平安宁波”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抓住中心城区构建和谐社会为龙头,大力推进现代化城区建设工作,促进城市中心区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展示现代化宁波新形象。特别关注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各住宅小区车棚管理、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就学、就医、管理、培训等问题,建议市里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出台相关政策配套、管理条例,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五、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市、区二级生态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合理衔接,加快城区生态公共设施建设步伐。关注加快城区治污设施的网管配套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人口密集商贸区缓解停车难、人员疏散难、农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重要问题。
(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韶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