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街道人大工委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通过机制建设,力促和谐社区建设。
一是建立代表知情机制。积极搭建代表了解民情平台。组织代表中心组开展专项调查活动,不断深化调查活动。设立社区代表活动室,安排选区每周一位代表与选区进行一次电话或来人联系,不断完善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建立代表公示制度,在每个选区确定一位日常联系选民代表进行公示,方便选民与代表联系。建立社区代表联络员制度,每社区选区确定一名社区居干为人大代表兼职联络员,负责本选区日常民情收集及与本选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并为代表活动提供适当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AB岗制、选民联系卡、代表网上信箱、代表信箱、代表视察等工作。
不断拓宽代表知政情渠道。街道人大工委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它国家机关派驻街道辖区工作机构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全区工作重点及社会热点问题,邀请“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向代表介绍工作情况。代表中心组、小组就普遍关心及群众反应强烈的社会问题,要求约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街道人大工委应给予适当的配合与指导。
二是建立政情与社情快递机制。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街道人大工委及时以信息形式反映到“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解决、处理问题不满意时,如代表认为必要,可向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或街道人大工委反映。
三是建立社区民主自治建议、意见收集机制。街道人大工委要把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围绕“四个民主”经常性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情况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探讨社区民主自治新措施。
四是建立反馈促进落实机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跟踪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涉及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建议、意见,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街道人大工委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沟通或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督办;对涉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建议、意见,街道人大工委应直接沟通督促办理,如果问题比较重大,还应报街道党工委。对社区民主自治建议、意见收集机制中收集的意见、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应及时与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沟通交流;对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确有帮助,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提交办理,跟踪监督,督促落实。
(江东区人大办 丁亚力 金红)